地方教育附加-企业税费账务处理及会计分录

我国现行的企业日常常用的18个税种和各种费用的会计处理办法及其会计分录。

地方教育附加

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为实施“科教兴省”战略,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,促进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,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。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。

征收范围

征费范围同增值税、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相同。凡缴纳消费税、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,包括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,都应当依照缴纳地方教育附加。

计算方法

地方教育附加,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,不含滞纳金和罚款。

应纳费额=实际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合计税额×征收率

纳税期限

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、消费税的同时,申报、缴纳地方教育附加。

会计分录

地方教育附加申报和缴纳规定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同。需要通过“税金及附加”进行核算。

计算计提应交时,

借:税金及附加
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地方教育附加

期末结转“税金及附加”:

借:本年利润

贷:税金及附加

上缴地方教育附加时:
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地方教育附加

贷:银行存款

如果收到返还时,

借:银行存款

贷:税金及附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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