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费附加-企业税费账务处理及会计分录

我国现行的企业日常常用的18个税种和各种费用的会计处理办法及其会计分录。

教育费附加

教育费附加是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项政府性基金。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,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,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,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,有利于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,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。

征收范围

征费范围同增值税、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相同。根据《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》,凡缴纳消费税、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,除按照《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》(国发〔1984〕174号文)的规定,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,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。

计算方法

教育费附加,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,不含滞纳金和罚款。

应纳费额=实际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合计税额×征收率

纳税期限

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、消费税的同时,申报、缴纳教育费附加。

会计分录

教育费附加申报和缴纳规定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同。需要通过“税金及附加”进行核算。

计算计提应交时,

借:税金及附加
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教育费附加

期末结转“税金及附加”:

借:本年利润

贷:税金及附加

上缴教育费附加时:
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教育费附加

贷:银行存款

如果收到返还时,

借:银行存款

贷:税金及附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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